伪造事故赚取差价机动车骗保成诈骗犯罪

2024/10/1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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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晚报

交通肇事找人“顶包”伪造事故赚取“差价”

机动车骗保成诈骗犯罪重灾区

酒驾引起交通事故,找他人“顶包”骗保;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合伙骗保;发生交通事故后,夸大车辆损失骗保……如今,机动车保险诈骗逐渐成为保险类诈骗犯罪的重灾区。

肇事车主

“顶包”换驾夸大损失

“你快来一下,哥们儿这出了点事……”一天,宋某接到了朋友程某的电话。当他赶到昌平区沙河镇某小区门口时,只见程某的宝马车车头瘪了一块。原来,程某驾车撞到了小区门口前的隔离物。

程某向宋某交了底:自己酒驾,如果报警的话,不仅保险赔不了,自己还得“进去”。之所以找宋某,是因为他在这方面有“经验”。

二人商议后,由宋某向保险公司报案,谎称是自己驾车造成事故,程某收到了保险理赔款13万元。后保险公司发现情况有异,报警后查明了真相。

法官欧春光介绍,本案中的宋某并非偶犯,在明知程某酒后发生单方事故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后,仍配合、协助程某实施骗取保险理赔款的行为,且数额巨大。因此,二人都构成保险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程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判决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2万元。

除了找熟人“顶包”,有些肇事司机还会威胁事故中的无过错方配合骗保。在欧春光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就有这种情况。

于某在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道路上行驶,后在昌平区小汤山镇某村路上追尾赵某驾驶的小轿车。

赵某提出赔偿要求,可于某无证驾驶,根本不能走保险。“等车险员来勘验,你就说是我朋友开的车。”于某指着车上的同伴,让赵某帮着说谎。赵某起初予以拒绝,但于某声称,不配合骗保没钱赔偿。最终,为了尽快拿到赔偿款,赵某帮着打掩护、向保险公司说了假话,获得理赔金近3万元。事发后,涉案人员均受到刑罚。

法官提醒

欧春光提醒大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处理,并依法办理索赔事宜,如果骗取保险金的数额较大,事故的无过错方则会因为共同诈骗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另外,一些车主还会以各种谎言夸大损失,想利用事故薅保险公司“羊毛”,这种行为也构成犯罪。

车险代理员

伪造事故赚“剪刀差”

修车价格不菲,但有些汽修厂往往能给出让人心动的低价,这其中有什么“猫儿腻”?

“对于‘超低价’,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法官王莹介绍,在车险诈骗案件中,涉案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是熟悉汽车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修理厂工作人员、保险中介代理、保险公司定损员等利用“职业优势”进行有组织的诈骗活动。

昌平区曾有一家汽修厂,常年给客户“低价修车”,吸引了不少回头客,直到案发,才解开了“低价”的谜底。

金某是厂里的员工,每次接到修车工作,车主前脚刚走,他就行动起来,把事故车辆开到偏僻的、缺少监控的路段,然后召集同伙,再制造一次撞车事故。本来车辆只是轻微擦伤,结果车辆损毁升级,理赔金自然增加了。修车成本和理赔金之间的“剪刀差”,成为了金某的收入来源。

除了使用自有车辆骗保外,为了频繁出险不被怀疑,原本车主正常送交维修保养的车辆,也可能被修理厂偷偷用来出险理赔。修理厂只需让其他人谎称维修车辆的驾驶人,再利用车主放在维修车辆里的行驶本便可扮演事故的无责方,伪造交通事故,而车主本身却毫不知情。

王莹建议,车主一定将车辆送到正规的或者品牌较好的专业修理厂,尽量自己与保险公司联系索赔事宜,由保险公司派专人到场查勘定损。若需要委托车辆修理厂办理,可与保险公司了解相关委托代理手续,并在车辆维修期间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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