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酒后骑电动车,凭什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男

2023/9/8 来源:不详

电动车是常见的交通工具。如今,电动车走进了千家万户。很多人认为电动车的方便成程度要优于汽车,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骑电动车出门。电动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对交通也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隐患。

案情摘要

家住福建的王某出门首选的交通工具就是电动车。他觉得电动车省去了油钱,也不用再为停车位发愁了。但他的电动车有摩托车的特性,严格来说,属于机动车。

图文无关

案发当天,王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在某餐馆聚会。王某和几个朋友都很喜欢喝酒,那天都约好不开车。聚会长达三个小时,大家都喝了不少酒。

聚会结束,几个朋友都在手机上打滴滴回家。王某当时也在考虑要不要打车。可他一想到打车回家要花将近三十块钱车费,就舍不得花这笔钱。

思考片刻,王某还是决定骑电车回家。朋友提醒过王某喝酒骑车不安全,王某也没听进心里。当王某路过一条小巷子的时候,例行检查的交警拦住了王某。

王某刚开始以为交警在查戴头盔问题,赶紧把头盔拿出来戴上。“警察同志,我刚才出门急没戴,现在赶紧戴上了。”王某做好了被罚款的准备,拿出钱包找零钱。

交警没有理会王某,而是拿出酒驾测试仪让王某吹气。王某一头雾水,第一次遇到骑电动车还要查酒驾的。

“我骑的是电动车,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是喝了酒,可我又没有开车。”王某很不配合,说完就想直接骑车溜走。

交警把王某拉下来,让他到一旁接受检查。王某无奈之下,只好测了酒驾。数据显示: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已经超标,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车。

“你这是醉驾,机动车驾驶证是要被吊销的。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对你进行其他处罚。”王某被交警带回局里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此过程中,王某非常不甘心。他认为自己喝酒开的是电动车,又不是机动车,交警不应该把他的机动车驾驶证吊销,这是不公平的。

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王某一纸诉状把交警告上了法庭。王某要求交警队撤销对他的行政处罚,并赔偿他的经济损失。法院了解完具体情况,结合法律法规,最终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交警的处罚结果。

以案释法

我们常听说酒驾,都会理解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到节假日,交警就在各个路口查酒驾。

可能不止王某一个人觉得酒后骑电动车不算酒驾。但是,醉酒骑电动车同样会给交通造成安全隐患。试想一下,如果案发当晚交警没有拦下王某。他在路上摇摇晃晃,迷失了方向,会发生什么样的交通事故?

王某骑行的方向是城市的主干道,当时路上还有很多车辆和行人。交警看到王某当时时候,它几乎已经是“S”形骑行了。稍有不慎,很可能发生危险。交警拦住既是在例行检查,也是为他的安全着想。

我国对酒驾有明确的标准数值。血液酒精含量在20到80之间的,属于酒驾。在80以上的,属于醉驾。本案中的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超过了80,毋庸置疑是醉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王某驾驶的是电动车,是不是就可以免于处罚呢?

王某的电动车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它的特质和摩托车一样,属于机动车。这一点不是凭空下的结论,是有一定的依据的。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而电动摩托车,则不需要脚踏板。

既然是机动车,交警完全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王某进行处罚。

法庭上,交警把证据和法律依据向法官说明,法官核实后,支持了交警对王某当时处罚。在法律面前,王某不得不接受处罚。这次的事情也让他长了教训,以后喝酒,不会开任何车。

这些年,因为酒后驾驶造成了太多悲剧。喝酒的确是一件寻常事,也是我们的自由。但是喝完酒开车,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他人的不负责。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唯有这样,才能减少酒驾,保障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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