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2/8/9 来源:不详白癜风如何确诊治疗好 http://m.39.net/pf/a_4599368.html
前言
为做好天然气加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
理的道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安全环保部根据XX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范指引,编写了该安全管制度、安全岗位制度,以期能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XX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自公司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始终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坚持以安全促生产的理念,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措施,初步完成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资料的汇编。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为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料的建立和汇编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是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本汇编包括了LNG/L-CNG加气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各分公司应在此基础上,结合加气站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和充实,以提高管理水平,做到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目录
前言……………………………………………………….1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1安全管理委员会………………………………………..
1.2安全管理网络图………………………………………..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安全生产责任制………………………………………..
2.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3安全检查制度…………………………………………..
2.4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5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6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2.8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9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
3.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会议制度……………………………………………
3.2防雷防静电危害安全管理制度………………………….
3.3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3.4站区安全管理制度……………………………………….
3.5安全巡查制度…………………………………………….
3.6交接班管理制度………………………………………….
3.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8加气撬体调试安全管理制度…………………………….
3.9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4.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用户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三、场站日常管理制度
3.1进站加气须知…………………………………………….
3.2进站充装“八不准”…………………………………….
3.3值班管理制度…………………………………………….
四、岗位职责
4.1站长岗位职责…………………………………………….
4.2副站长岗位职责………………………………………….
4.3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4.4班长(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4.5加气充装工岗位职责…………………………………….
4.6卸液员岗位职责………………………………………….
4.7维修工岗位职责………………………………………….
4.8拖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4.9拖车押运员岗位职责…………………………………….
5.0统计员职责……………………………………………….
5.1调度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1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公司领导、各部门经理和分公司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公司的安全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运营。
1.1.1公司安委会成员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以上成员如因工作变动调离,则不再担任安委会成员,由新任职人员接替成为安委会成员。
1.1.2公司安委会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XX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规章制度等;
(2)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按计划进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行业规范、标准,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落实;
(4)协调、部署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审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制度、规程、细则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6)负责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不断提高每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及掌握新技术的水平;
(7)负责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式及有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重大危险点和危险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及控制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8)负责参与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审批处理,并牵头对事故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向XX公司报告;
(9)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奖惩方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及处罚;
(10)审批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公司工作实际进行适时修改,协调、督促对预案进行演练。
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
1.2公司安全管理构架图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总则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把手总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的高管层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公司的高管层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3、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4、公司的专(兼职)职安全员应具体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布置、执行、检查、总结及评比;
5、公司的加气站长应具体落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现场(加气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6、公司全体员工应接受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执行;
(2)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置专(兼职)职安全管理员,满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
(3)审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改进;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部署各项安全活动,审定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办法及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8)向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主管公司安委会日常工作及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2)组织编制、修改、补充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和严格考核;
(3)审核事故处理意见、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费用,提出安全管理的奖惩意见;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推广总结安全运营先进经验;
(5)定期组织公司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7)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用户的安全素质。
3、公司其它副总(总监)的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
(2)负责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4)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环保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环保监察工作;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贯彻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贯彻情况;
(5)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负责对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员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8)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评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研究成果、先进技术、安全装备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断提高基础的安全技术素质;
(11)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台帐的管理工作;
(12)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2、工程技术部职责
(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安全,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保证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3)对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进行审查,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实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对新引进的材料、工艺及技术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要有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5)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同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并监督执行,发生事故时,按合同处理;
(6)负责定期组织对在建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及质量进行巡查,及时纠正现场违章作业及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7)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8)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3、生产运营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列及指示;
(2)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安全运营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负责对本部门的机械、电、气、动力、仪表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对加气站机械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及附属设施等进行检查、校验;
(4)对运行中出现的险情应及时处理、及时上报;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保证值班抢险电话24小时畅通;
(5)负责对应急抢险设备、器材的储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执行抢险任务时,对抢险过程中人员、设备安全负责;
(6)积极配合上级及相关部门安全巡查和抽查,组织本部门日常安全检查,掌握安全运行动态,对查出的有关问题应有计划的及时整改,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台帐;
(7)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或考试,按规定进行部门和岗位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召开部门安全例会,提高部门员工整体安全素质。加强对运输、加气的安全管理;
(8)强化对危险隐患较大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定加气站的事故抢救预案和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抢险演练和消防演习;
(9)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部门事故的统计上报。
4、财务资产部职责
(1)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的落实;
(2)确保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经费开支,监督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劳保经费的按比例提取和合理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的开支,降低安全成本,提高安全效益。
5、市场开发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制定用户发展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计划。
(3)按照安全与生产一致性原则,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加强宣传和教育结合,确保公司客户发展的稳步进行;
(4)做好部门内部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安全台帐。
6、综合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指示;
(2)会同安全环保部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时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定;
(4)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
(5)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车辆定期进行检测、检查,负责公司专、兼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6)及时报道安全事故及奖惩情况;
(7)协助领导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调配和使用,合理设置安全机构,明确部门划分、责任分工、层次幅度和人员选配;
(8)对新进人员及时进行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教育。会同公司安全环保部对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合格达标的人员不得分配上岗;
(9)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根据职工禁忌症的实际情况,做好职工的工作分配和调整;
(10)根据公司的制定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人员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进行采购及发放;
(11)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因工伤残鉴定工作;
(12)搞好职工生活,保持食堂清洁卫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3)负责临时办公区域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五条员工安全职责
1、专职安全员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协助做好公司安全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及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3)搞好运行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保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
(4)做好各类安全台帐和安全信息的上报、下达工作,及时统计和上报各类安全报表、资料;
(5)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6)对具体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在部门的落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2)做好安全台帐和安全信息的上报、下达工作;
(3)负责部门日常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活动,收集员工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对部门、班组安全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3、班组长安全职责
(1)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工作中,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抢险,事后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职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悉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窜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工作时,严禁在生产区域内抽烟、接打手机。来访人员需进行登记,经领导同意并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域。
2.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一)对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的教育培训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应每年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业务培训。
2、培训内容
(1)国家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XX公司编制的各项安全管理指引。
3、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1、基本要求
(1)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2、业务培训的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燃气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9)XX公司编制的各项安全管理指引。
(10)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学时;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三)对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公司其他从业人员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除了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副总经理、总监、部门(正、副、助理)经理、办公室(正、副)主任、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2、对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燃气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事故类型、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5)XX公司编制的安全管理指引。
3、每年对公司其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四)对新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对新入公司员工在分配到部门或工作岗位之前,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
a、公司概况;
b、行业特点、危险隐患;
c、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d、安全生产知识;
f、其他注意事项(不安全点的介绍)。
(2)新工人分配到部门后,再由部门进行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
a、部门概况;
b、生产工艺及安全注意事项;
c、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d、安全技术知识及工具器材使用注意事项;
f、其他注意事项。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
a、岗位因素;
b、岗位操作规程
d、岗位安全防范措施及事故教训;
f、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g、安全“四懂三会”内容。
2、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安全环保部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台帐》。
3、非操作岗位的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操作岗位的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五)其它安全教育培训
1、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部门及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以上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可采用讲授、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公司的管理干部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环保部应建立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2.3、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总则
安全检查是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可以发现生产过程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范围:
1、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加气站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2、正在进行施工建设的设施和安装的设备。
3、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安全职责的落实。
4、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5、检查生产管理层、技术人员、员工是否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
6、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7、检查对管理层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持证)是否到达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安全检查的类型
1、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计划,由公司按计划组织安排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进行不定期抽查,积极配合上级公司部门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2、经常性检查
由加气站兼职安全员、公司专职安全员日常巡视的方式来实现,对生产运行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公司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节假日前后,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项检查
结合公司现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
安全检查的要求
1、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副总经理或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公司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或者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各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各级检查部门一把手是安全检查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
2、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按照《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实施隐患整改。
3、安全环保部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收集基础资料,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掌握公司整体安全状况,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实现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
4、公司对加气站检查每周一次、对全公司各职能部门检查每月一次,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带队,公司安全环保部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等。
5、部门检查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或者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参加人员、检查内容、地点时间等情况应填写清楚,检查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资料应留档备案。
6、班组每日巡查由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的生产设备运行情况、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情况,班组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的内容
1、职业安全与健康、工程、加气站、消防、交通。保安方面的安全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度贯彻情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
4、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安全例会、员工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7、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巡查记录情况,防雷、防静电年检情况。
8、安全用电及交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11、生产场所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12、拖车和撬体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质的防火安全情况。
13、消防器材的配备、保养及有效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及记录情况。
14、安全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以及防火巡查执行情况。
15、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6、事故事件处理情况。
17、各种安全管理基础档案。
18、值班情况。
19、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
档案建立
1、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2、违章处罚、隐患整改等相关情况应存入安全检查档案。
3、安全检查档案应分级建立,专人管理。
总结分析
1、每次检查结束后,组织检查的部门应组织检查人员对被检查部门进行分析并检讨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提出深入、完整的检查报告,发放给被检查部门,并报告有关领导。
2、被检查部门应按照检查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完整的整改报告,上报组织检查的部门。
2.4、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规范场站内动火作业程序,确保作业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避免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动火作业是指对在用加气站管道和设施进行切割、焊接、检修、维护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3、动火作业的分级审批程序
加气站内动火作业属于一级动火作业,加气站内需动火作业时,由加气站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向生产运营部(分公司)提出申请,再由生产运营部(分公司)上报安全环保部,经安全环保部组织评审合格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安全环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
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3.1、作业申请:由生产运营部(分公司)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方案及压力控制方案由作业单位制度,随申请报送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核,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
动火作业方案具备以下内容:
(1)作业概述;
(2)作业时间;
(3)作业地点;
(4)作业指挥;
(5)作业参加单位、部门;
(6)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7)作业的程序及要求(需降压作业的,应注明降压影响范围)
(8)作业组织安排;
(9)需要生产运营部(分公司)解决的问题;
(10)作业的安全措施及规定;
3.2、方案审批:加气站动火作业方案,由安全环保部牵头,在事先现场察看后,会同生产运营部(分公司)、作业单位等有关部门/单位对作业方案进行会审,并签署审核意见;然后由安全环保部将方案和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安全环保部根据生产运营部(分公司)提交的动火作业申请和审批意见,下达动火作业计划。
3.3、动火审批: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具备动火条件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动火申请。安全环保部受理后,再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具备动火条件的,开具动火证就视为对作业前准备工作的检查确认。
4、动火作业前,应由作业指挥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交待作业的人员组织、程序、要求及安全规定等。作业必须在安全监护下进行,严格按照动火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出现“三违”行为。
5、场站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对外售气,并设置安全警戒区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清退区域内无关人员,警戒区域内严禁明火。安排专人在场站进行警戒。
6、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衣服,使用铜质防爆工具或在工具上涂抹黄油,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7、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并由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进行专门监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作业。
8、场站内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现场恢复工作,场站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全程记录,并将记录资料归档。
9、带气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9.1、动火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必须按规定经过审批,作业方案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9.2、动火作业及现场相关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并具备良好的工作技能。
9.3、动火作业必须在监护人员、监护措施到位后,方可实施。
9.4、实施动火作业前,对作业部位上下游阀门进行关闭,管道内燃气必须放空,严禁带压,应有专人进行确认,经现场指挥确认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9.5、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有漏气、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9.6、作业结束对作业点进行降温,认真细致检查,现场不得留有余火,方可进行恢复收尾工作。
9.7、动火作业现场,应划出作业区域并设置安全围栏,将作业区与外界进行有效的隔离。
9.8、动火作业区域附近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应保持空气流通。
9.9、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专门防护用品,动火作业区域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9.10、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
9.11、在作业时,要有专人提示加气车辆,作业中禁止加气。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5、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场站内用电安全管理,确保带电作业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避免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提到的用电是指加气站电气设备、设施改造、维修用电和加气站办公区域的日常设施的用电。
3、场站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供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并进行施工。外线出现故障需维修或外线需改动均应及时通知供电管理部门进行,场站不得擅自进行外线施工。
4、场站内所有用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维护须由专职电进行,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从事资质规定内的用电作业。
5、场站危险区域内严禁带电作业,如遇设备改造、修理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上报生产运营部、安全环保部,经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报分管安全领导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安全环保部开具《带电作业许可证》。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5.1、作业申请:由生产运营部提出带电作业申请,带电作业方案由作业单位制定,随申报报送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核,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
带气作业方案具备以下内容:
(1)作业概述;
(2)作业时间;
(3)作业地点;
(4)作业指挥;
(5)作业参加单位、部门;
(6)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7)作业的程序及要求(带电作业的影响范围);
(8)作业组织安排;
(9)需要现场解决的问题;
(10)作业的安全措施及规定。
5.2、方案审批:加气站带电作业方案,由安全环保部牵头,在事先现场察看后,会同生产运营部、作业单位等有关部门/单位对作业方案进行会审,并签署审核意见;然后由安全环保部将方案和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安全环保部根据生产运营部提交的带电作业申请和审批意见,下达带电作业计划。
5.3、带电作业审批:带电作业由作业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具备作业条件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带电作业申请。安全环保部受理后,在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具备带电作业条件的,开具带电作业许可证。开具带电作业许可证就视为对作业准备工作的检查确认。
6、带电作业前,应由作业指挥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交待作业的人员组织、程序、要求及安全规定等。作业必须在安全监护下进行,严格按照带电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出现“三违”行为。
7、带电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并由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进行专门监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作业。
8、场站内带电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现场恢复工作,场站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全程记录,并将记录资料归档。
9、场站内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停止对外售气,并设置安全警戒区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在场进行警戒。
10、场站内电源、用电线路一律不得由任何员工擅自进行接线接电,应由场站专职电工按相关要求处理。
11、场站用电线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12、场站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确保用电安全。禁止擅自拆改保护装置,对失灵、损坏的保护装置,应及时进行更换。
13、场站用电设备、设施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设备或用电设施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14、场站凡有高压的场所,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15、当场站设备进行维修工作时,应断开电源开关、刀闸,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在开关、刀闸处设置“禁止合闸”安全标志牌方可进行维修工作,专职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16、办公区域(值班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17、办公区域(值班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18、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会同有关部门,每月至少组织1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9、场站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所有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20、场站内严禁临时搭接用电线路,对架空线路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的仰角不应超过45度,以防导线断落危及人员安全。
21、此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2.6、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和切实贯彻《昆明市安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加强公司隐患排查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特修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是指XX公司在经营、运输、管理、设备运行等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导致财产损失或直接影响生产、设备正常运行,且必须进行整改的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状态。
3、安全分管领导组织每月的隐患排查;安全主办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领导安全环保部门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各加气站班长对加气站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负主要责任;隐患整改复查部门及人员负责对整改过程及结果跟踪和评价。
4、各级隐患排查(包括岗位、各加气站、各部门组织的日常排查,公司组织的综合性排查,以及各种专项、季节性排查)要严格按安全检查规定,精心组织、确保排查质量。
5、安全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加强领导,充分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6、安全隐患排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落实、查组织领导、查各项记录等执行情况,查事故隐患为主,重点是撬体、压力容器、加气设备、危险运输,“三违”现象和动火、安全用电管理。
7、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须进行建档控制,对查出的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及落实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对过程和整改效果进行建档,并对全过程进行监控。
8、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治理进度情况实行公示管理,接受职工的监督,充分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对隐患要实行公示管理督办。
9、公司综合性安全排查,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组织安全环保部和生产运行部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月至少一次。设备、电器仪表、生产工艺、危货运输、关键安全及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各专项检查,由各部门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和安全会议台帐记录。
10、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立即向当班班长报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可以越级向站长报告,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监控好现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岗位职工要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安全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每两小时一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检查记录。
11、加气站兼职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每日进行巡回检查。各岗位操作工、维修人员要按照规定每小时对自己分管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随时处理,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12、实行安全责任区,公司安全检查实行分组分区域检查,在检查后一周内,因检查疏漏或不认真,该检查出的隐患没有发现而造成事故的,安全检查组有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13、实行安全隐患公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每一阶段以文件形式公示,充分动员员工积极参与和监督工作。
14、凡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因巡查不及时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从严处理。
15、每年定期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库、电器装置、厂房建筑、构筑物、避雷设施、防静电设施、易燃易爆和防尘防毒的重点岗位、部位由安全环保部汇同生产运行部组织严格的专业监测、检查。
16、根据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防火和防冻保温工作,由安全环保部汇同生产运行部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17、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结合公司检查进行。
18、除集体组织的安全检查外,任何职工对违章和违纪现象及不安全因素有劝阻和制止的权利。
19、各加气站对各级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积极组织整改。
20、对隐患整改治理要建立专门的台帐并由安全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监督和复查,每月统计隐患排查治理形成月报表,并报总经理。
21、对查出的隐患,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2、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对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
23、对较重大的隐患整改,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单位要在限期时间内按时完成,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存档。
24、对不及时整改的加气站,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单位责任。
2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管理工作,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危货运输的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XX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
2公司档案管理
公司应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和台帐等文本资料,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并加强档案、台帐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及时进行更新、补充,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2.1公司主要档案
2.1.1公司档案
由公司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文本、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构成。
(1)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量、营运车数量。
(2)规章制度文本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
(3)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应认真按照相关表格填写,并按类将相关材料原件附后归档。
内容包括:
a.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从业人员数、营运货车数量、所经营的货运线路;
b.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亡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
c.国家规费缴纳情况,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应缴纳的金额和实际缴纳的情况;
d.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包括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数量、应缴保险费用、应投保金额及实际投保的情况、承运人保险单;
e.车辆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和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
f.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2.1.2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车辆技术登记表
(2)专用车辆照片
(3)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根据车辆运输介质制作)
(6)罐体车辆的罐体检测报告单(复印件或原件)
(7)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或合同(复印件或原件)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9)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10)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
(11)机动车二级维护检测单
(1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4)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2.1.3从业人员档案管理
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1)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驾驶证复印件
(4)违章记录登记表
2.2管理主要台帐
2.2.2车辆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车辆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台账内容包括:车辆牌照号码、厂牌车型、核定载质量、经营范围、车辆行驶证号和审验有效期、车辆道路运输证号和审验有效期、标志顶灯编号、动态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日期和有效期、罐体检测日期和有效期、二级维护记录、对应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2.2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应每季度多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从业人员信息准确、完整。
从业人员台帐内容包括:驾驶员及押运员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编号和有效期、驾驶从业人员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对应车辆牌号码,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等。
2.2.3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应每日定时对车辆动态监控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动态监控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动态监控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车辆动态监控报表必须按时、如实填写,经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存档备查。做到每日一报。
2.2.4车辆安全检查台账
应每周定时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安全检查台账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2.3主要制度记录
2.3.1安全生产培训记录
应按照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安全培训每季度至少一次。
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及缺席原因、培训学习内容等。
2.3.2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应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及缺席原因、会议内容等。
2.3.3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应每月至少一次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被检部门负责人签名、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
3日常管理
3.1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
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档案资料要齐全有效,及时更新,做到一车一档,从业人员与车辆要相对固定;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台帐每季度向所在区运管部门山上报一次。
3.2安全会议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集体学习、发短息和宣传资料方式)邀请抓家授课;参加学习人员要签名,同时做好学习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3.3学习教育
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做好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学习每月至少一次。
3.4安全检查
负责人、负有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整改效果,确保安全。安全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做好隐患登记台帐和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做到有检查、有结果。
要做到出车前后对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识、应急防护设备、车辆、从业人员有关证件等进行检查,同时要求驾驶员、押运员要做好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车辆技术状况、通信工具、车辆安全标志标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等情况、专用停车场地、办公场所、基础资料档案管理等(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全面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期要进行重点检查。
2.8、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件后,经审查合格报公司备案后,方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
2、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定期参加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考核、考试、消防演习、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存档。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定期举行的交通事故安全讨论会上以口头或文字的方式表达出个人的观点、看法、分析、教训等内容,并记录存档。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了解并熟记自己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化学物理特性、运输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
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7、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严禁违章超载、超速和超车,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
9、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行车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0、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在装卸气时,必须将车辆带防火罩,摆在容易逃离危险作业场所的方向上,人不离车,熄火、关闭手机,不携带火种。
11、装载压缩天然气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
12、运输压缩天然气时,应严格按照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指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行驶。高速公路行驶时速不得超80km/h,一般道路行驶时速不得超60km/h。
1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外,严禁搭按乘无关人员。
1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意外时应该按事故应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汇报并报保险和交警处理。
1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住处应由如下顺序上报,方能确保我方利益不受侵害。
(1)汇报公司。
(2)公司汇报运管处。
(3)报告保险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现场。
(4)报交警。
(5)当事人写出事故真实过程书面材料,并按书面材料记载内容向各方表达。
(6)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还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规定的其他制度。
17、行车中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
2.9、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的
1、押运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及安全学习、培训等公司组织的活动,了解并熟记自己所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危害性、物理化学特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押运过程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协助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证件齐全、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证件及押运证,对运输全过程实施监管。
3、装气时协同驾驶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详细核对充装数量、充装压力是否与单据上的相符,认真检查阀门、管路及安全附件、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拒绝措施。
4、行车过程中,押运员必须坐在指定的位置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严禁烟火,督促驾驶员按规定的行车时间、路线安全行车及控制车速。高速公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80km/h,一般道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60km/h。
5、运输途中需停车时,必须远离公共场所、政府部门、重要建筑物,居民聚居区等地,押运员必须在车旁值守;若不得已要在上述场所停车,押运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危险货物安全运抵指定位置后,押运员负责按运单记载事项向加气站人员交付,签收;交接双方进行核对。
7、运输结束后,危险货物车辆和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洗涮除污,并协助驾驶员做好收车后的检查。
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发生重大事故时,押运员和驾驶员应做紧急处理;事故信息应由如下顺序传递。
(1)汇报公司。
(2)公司汇报运管处。
(3)报告保险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现场。
(4)报交警。
(5)当事人写事故真实书面材料,并接书面材料记载内容向各方表达。
(6)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各种车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公司内部的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所有车辆管理。
3.总则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环保部应制定公司内部各类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架构图,并制定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3.2综合管理部应制定符合公司要求的《车辆管理制度》。
(1)对车辆要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和批准使用公司车辆,车辆的使用、批准均要有登记。
(2)制定专兼驾驶员准驾标准,所有驾驶员都应符合准驾标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公司专兼职驾驶员台账,台账内容应包含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的姓名、驾驶证编号、驾驶证有效期及驾驶员违章记录等内容,驾驶员违章记录应及时报安全环保备案;台账应不定期进行更新。
(4)制定行车技巧、车辆停泊要求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等内容。
(5)制定公司车辆的年审和维修保养计划,并按照维修保养计划内容认真执行,维修后要妥善保管相关记录。
3.3安全环保部应制定符合公司要求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向专兼职驾驶员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包含公司在车辆管理及车辆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
(2)每季度都要对车辆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外观、刹车系统、指示灯系统、安全带、转向系统及超载、超速、超限等。
(3)每辆车都要配备车载灭火器,且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内。
(4)每季度有专人对专兼驾驶员的表现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态度、驾驶技巧和违章情况等,对于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专兼职驾驶员要停教育,待合格教育后方可上岗。
3.4交通书事故处理及统计。
(1)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事故处程序,包括事故现场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和保险索赔等事项。
(2)发生事故的部室要按规定提交事故报告书,并存档。
(3)安全环保部应根据交警部门出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分析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且记录要齐全。
3.5交通安全培训及宣传
(1)综合管理部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会议,并由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应妥善保管。
(2)安全环保部至少每季度组织举办一次专兼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并由专人记录,培训记录应妥善保管。
(3)安全环保部与综合管理部要联合利用宣传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驾驶员技巧和事故案例的宣传栏。
(4)安全环保部应设立奖惩制度,并严格照制度实施。
(5)安全环保部至少每年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形式包括讲座、观看教育录像和展览等。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3.1、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领导、各部室和员工能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分享安全工作中的经验和信息,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2.安全会议分类
2.1安全会议包括:
2.2.1公司安委会及月度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上旬召开,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组织,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员参加(员工列席)。
2.2.2部门安全工作例会:各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本部门全体员工参加。
2.2.3安全培训会议:每月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培训会议,公司全体员工参加。
2.2.4安全专题会议:重大政治活动前、重要节假日前、政府、集团公司通知要求或者有紧急安全工作时,可根据需求由安全环保部临时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参加。
3.安全会议内容
3.1公司安委会:由安全环保部对上月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各部室应在会上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题汇报,总经理及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3.2部门安全工作例会:讨论、解决本部门上个月在生产运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总结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安排当月安全工作。
3.3安全培训会议:根据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准备培训内容,讨论上月的安全行驶情况、近期安全行驶的注意事项,交换安全行车经验,学习车辆事故案例。
3.4安全专题会议:根据安全专题工作,讨论、安排应对措施。
4.安全会议要求
4.1公司安委会(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必须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非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安全例会,各部门负责人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请假。
4.1.1会前,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需亲笔签到,会议期间,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4.1.2每次安委会(月度安全工作例会)须由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对会议进行拍照、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内容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参加人员、会议结果、实施计划及负责人等。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发放。
4.1.3对会议实施计划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在下一次安全会议上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4.1.4部门安全工作例会、车辆安全会议、安全专题会议所有参会人员需亲笔签到,并由各部室兼职安全员在安全会议台账上做好会议记录。
3.2、防雷防静电危害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场站。
安全环保部为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门。
生产运行部负责请有资质单位每年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各分公司(场站)负责本部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
二、管理规定
1、凡有雷电、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进入易燃区域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或纯棉)工作服、防静电鞋袜或棉布鞋袜,应戴棉手套或防静电手套和棉工作服。应经静电释放后方可进入。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该区域。
4、在有静电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时,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手机等。
5、禁止采用直接加热的方法加热易燃液体及其储存设施。
6、在设备发生故障、气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7、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安装接地装置。
8、生产、贮存和装卸然可燃气体的设备、管道、贮罐等应有导除雷电、静电的接地装置。
9、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的缠绕,并应可靠接地。
10、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阻火器。
11、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12、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一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13、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屋面应该有避雷带或避雷网。建筑物内的主要金属物(构架、管道、设备)都应接地(可与电气设备共同接地),以防雷感应事故。
14、每年春季要对全公司的一般场所与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接地电阻再行一次测试,秋季对全公司的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接地电阻再进行一次测试,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实施,防雷检测中心及各部门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把测试数据书面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各分公司(场站)应经常检查避雷针和引下线是否连接牢固可靠,并负责避雷针及引下线的维护保养工作。
15、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16、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
17、在易燃易爆、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区域、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区域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
18、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防雷接地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的规定。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3、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及外来人员注意危险,防止发生事故。有效减低或消除由安全标志缺失、不全引起的事故。
二、安全标志的设置
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显地方,并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
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
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
4、对于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由设置处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
三、安全标志的安装位置
1、所有标志的安装位置都不可存在对人的危害。
2、标志上显示的信息不仅要正确,而且对所有的观察者要清晰易读。
3、危险和警告标志应设立在危险源前方足够远处,以保证观察者在首次看到标志时,有充足的时间注意到此危险,这一距离随不同情况而变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触开关或其它电气设备的标志,应设置在它们近旁,而大厂区或运输道路上的标志,应设置于危险区域前方足够远的位置,以保证在到达危险区之前就可观察到此种警告,从而有所准备。
4、安全标志不应设置于移动物体上,例如门、窗等,因为物体位置的任何变化都会使标志观察变得模糊不清。
5、已安装好的标志不应被任意移动,除非位置的变化有益于标志的警示作用。
四、安全标志的使用
1、危险标志:只安装于存在直接危险的地方,用来表明存在危险。
2、禁止标志:用符号或文字的描述来表示一种强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种行为。
3、警告标志:通过符号或文字来指示危险,表示必须小心行事,或用来描述危险属性。
4、安全指示标志:用来指示安全设施和安全服务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处给出与安全措施相关的主要安全说明和建议。
5、消防标志:用于指明消防设施和火灾报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这些设施。
6、方向标志:用于指明正常和紧急出口,火灾逃逸和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及卫生间的方向。
7、交通标志:用于向工作人员表明与交通安全相关的指示和警告。
8、信息标志:用于指示出特殊性的信息,如停车场,仓库或电话间等。
9、强制性行动标志:用于表示须履行某种行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预防措施。例如:穿戴防护鞋、安全帽、眼罩等。
五、安全标志的管理
1、安全标志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报安全环保部汇总。
2、安全环保部应在2周内对申请的安全标志进行汇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出《安全标志购置方案》,方案中要对标志的形状、大小、色彩等作出要求,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标志的制作或购买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标志的发放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标志的日常管理由使用部门实施。
4、标志使用部门应对安全标志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清洗、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时,应立即更换或修理,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况,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安全环保部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4、站区安全管理制度
1、场站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场站内各项规章制度,禁止三违行为的出现,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严禁穿戴带铁钉的鞋子类进入站区;严禁睡岗、串岗、脱岗、迟到;严禁在站内吸烟、打牌、上网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上班时间酗酒和酒后上岗。
3、工作人员要熟练本岗位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和安全装置的性能,主要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
4、工作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务必做好当班的安全、消防、运行、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巡检记录。
5、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器具的具体使用方法。
6、各子站禁止接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非本站人员要进入站区,当班人员必须请示场站领导,经批准后要进行进站安全教育,并填写进站个人登记表,经检查确定无携带的火种时,才能进入站区。
7、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发生事故时必须上报,并立即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8、凡不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站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无动火报告,无可靠的安全措施,无安全人员现场监护不得动火。
10、场站专职安全员要每星期检查一次防雷防静电设施及接地设施,雷雨季节要相应增加检查的频率,并做好检查记录。
11、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站区警戒线内,值班人员做好加气车辆的秩序维护工作。
3.5、安全巡查制度
1、巡查原则:当班人员应定期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当班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2、巡查要求:交接班时,接班人员与交班人员一同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交接生产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换,让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下一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巡查内容:
(1)拖车是否停靠牢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立,顶升装置运转是否正常。
(2)各连接点、快装接头、管路有无泄漏。
(3)阀组:有无失灵或开关不到位,安全阀工作是否正常。
(4)天然气过滤器:是否有堵塞现象或进行清理。
(5)油箱滤油系统:检查是否堵塞。
(6)液压泵:检查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液压泵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有无严重漏气、漏油现象,电动机噪音、表面温度是否正常。
(7)吸附净化装置:是否堵塞。
(8)防爆控制柜:各电器元件及压力表、压力表导管、导线是否正常工作,有无失灵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的读数是否正常。
(9)接地装置连接是否正常。
(10)流量计:计量是否准确无误。
3.6、交接班管理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不得迟到。
2、交接班应在各岗位职责范围内进行,交接人员必须做到本岗位负责的各种设备、物品齐全,场地整洁卫生方可交接。
3、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省略、涂改。所有生产运营、销售等基础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在记录上签字。
4、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对本岗位负责的生产系统及设备一同巡回检查,逐点逐线进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记录完整、责任明确。
5、交接班记录由专人负责统一保存,保存期限应在各岗位运营生产记录资料保管期限延长一年。
6、有下列情况者不能交接班:
(1)生产与安全情况不明,各项工作参数不清不交接。
(2)设备状况不明或未按规定保养维护不交接。
(3)工具不齐全,消防设备不全,记录不清楚,报表数据不真实不交接。
(4)设备、室内外及场地不整洁不交接。
(5)有问题或责任界定不明确不交接。
3.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场站内所有设备属于一类设备,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关管理方式。
2、重要设备使用前,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培训完成考核后方可上岗操作。
3、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场站设备管理人员要提前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做到预检预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场站兼职安全员(班长)应对设备每天检查一次,设备操作人员定期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若遇较大问题致使设备必须大修的,大修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每年底场站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下一年的设备提出检修计划。
5、场站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设备档案主要有设备出厂原始资料,设备的迁移资料,设备的维修保养资料、设备的使用检测资料、设备的报废资料等。
6、场站内设备应进行可靠接地,各设备单独设置接地时,其防雷防静电电阻不应大于10Ω;罩棚下的节能灯照明灯具防爆等级不应低于IP44级。
7、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保持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
8、场站应在特种设备需检测的前三个月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9、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的“四懂四会”,即懂设备的构造、懂设备的性能、懂设备的原理、懂设备的工艺流程;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出故障。
3.8、加气撬体调试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总则
1、调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有序进行。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加气撬体的调试工作。指导所有从事设备现场调试人员的安全管理。
3、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防止触电,防止物体打击,防止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杜绝三违现象,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方针。
4、公司设备调试工作由生产运行部全面负责进行。
第二条、加气撬调试前
1、设备生产厂家提供设备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图纸、安全注意事项等资料。待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2、参与设备调试的人员必须熟知设备操作规程、调试作业流程、调试注意事项等内容。必要时应由设备厂家技术人员统一进行。
3、设备调试相关部门须编制调试方案,方案应明确调试时间、地点、人员、调试方法和步骤等内容。方案须经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后经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4、部门根据调试方案内容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针对调试设备和步骤中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辨识,提出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5、调试前,调试现场要设应急器材。应急器材摆放位置应随手可得。应急器材不得带病使用,每月至少应检查一次。调试人员均应穿规定的工作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加气撬调试中
1、加气撬调试过程中,由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进行全程监控,对调试中涉及的各个流程、设备、人员就位情况及是否具备进行调试条件的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可靠、正常后方可进行调试工作。调试中如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调试人员必须及时终止调试工作,待事件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调试工作。
2、在调试管路连接仓设备时,要注意检查管路及阀门连接处是否有松动漏气,压力显示装置是否完好,显示是否准确。调试中严禁对带压的管路和设备进行维修,以免高压气体冲出伤人或者被突然到来的气流惊吓引发其他事故。
3、调试增压仓设备时,要注意检查电机的接地和防爆装置是否可靠,在进行增压前确认高压溢流阀设置压力符合规定的安全压力。确认换向阀组、电磁阀等每一个液压油通过的管路和阀门正常启闭,保证液压油流向正确。仓内各种指示装置正常工作。
4、在调试控制仓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电源、配电柜电路连接是否牢固,防爆装置是否可靠。PLC操作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各项信号指令是否准确有效。压缩空气供气系统气源及各管路通气是否正常,连接是否牢固,保证气路密封性良好,在进行电路连接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做好防触电措施。
5、在调试加气仓设备时,首先应检查加气机内部管路、阀门连接是否松动。加气枪拉断阀、管路静电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加气枪三通阀是否正常工作。枪头密封圈是否安装到位。其次检查加气机显示器是否显示,仓内的急停按钮是否反应灵敏。确保在加气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终止系统工作,避免事故扩大。
6、在各仓设备调试中,还应对燃气报警探头、照明设施防爆、接地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在使用中正常、可靠。
第四条、加气撬调试结束
1、调试结束后,现场调试人员应做好相关调试运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记录表格应及时整理归档,备案。
2、调试完成后,对带压管路、阀门进行泄压,泄压后应确认无压后方可拆卸设备。如有保压要求的,因根据要求对保压设备进行压力控制。详细检查保压设备的变形情况等,确保设备安全。
3、调试结束后,确认各类设备关闭无误,由专职电工关闭总电源,其他人员关闭设备仓门,恢复设备防护措施。
4、调试结束后,现场调试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打扫、清理,保持现场整洁。
第五条、加气撬体调试安全注意事项
1、调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调试方案和步骤进行,变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2、系统内电机设备,一定要在单机调试合格后,再进行系统调试。
3、调试现场动火或可能发生火情的地方要设置灭火器。所有的调试人员都应会熟练使用灭火器。
4、调试现场内有深井、高压电气设备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调试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用电线路,必须有持证电工专职维护管理。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安全接地良好。
6、设备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止,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空气压缩机在其释放的压力超过该系统最弱部分所允许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工作。
8、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9、在设备维修时,应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严禁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0、调试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异常响声,压力下降、表面油漆剥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确保调试安全。
11、受压设备、管道运行过程中,严禁带压紧固螺栓或修理。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时,在接头的正面不得站人。以免高压液体、气体伤人。
第五条、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9、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XX公司事故管理工作,规范事故信息报送、及时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减少事故损失、严格进行事故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认真进行事故总结、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加气站)。
3、本制度称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突发事件以及职业病事件、较大涉险事故。
4、事故管理的原则
(1)事故管理应当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2)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3)事故调查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施求实、尊重科学”的原则。
(4)领导责任追究应当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职责履行到位从轻、工作失职从重”、“直接领导从重、间接领导从轻”、“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手段为辅”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
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室、分公司(加气站)事故管理工作,对个单位的事故进行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
2、其它部室、分公司(加气站)负有参的与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职责。
3、公司安委会负责对事故结案报告进行审批,并对事故相关责任追究具有最终裁定权。
4、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营部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负监督管理责任。
5、公司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参与或配合事故应急、调查、处理。
第三章事故分类、定义及等级划分
1、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2)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3)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4)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5)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6)较大涉险事故包括:
1)涉险10人以上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2、事故定义:
(1)死亡: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30日以内死亡的事故.
(2)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具体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天的失能伤害。
(3)急性工业中毒: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毒物、有害气体,一次或短期内吸入大量工业有害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
(4)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使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歇工1~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
3、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0万元以上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3万元以上或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分为四级:
1)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2人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万元以上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万以上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以上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D级:是指未发生人员死亡、重伤,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30万以上2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微事故:是指仅造成3人以下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以下的事故;本制度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对于火灾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上报、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参照前款执行。
第四章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事故报告制度》要求进行报告。
第五章事故应急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后最先发现者应及时、科学、有序、有效的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责任单位及安全环保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不得擅离职守。
(1)发生一般事故D级,责任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发生一般事故C级,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3)发生一般事故B级以上事故,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总经理因公出差在外时,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返回并主持事故处置工作。
3、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因事故抢救、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照相摄影,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
第六章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包括外部调查及内部调查。外部调查指政府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内部调查指华油天然气控股、公司以及责任部门组织的内部事故调查。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内部事故调查按以下要求开展:
(1)轻微事故、一般事故D级由公司组织调查。
(2)一般事故C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配合政府组织调查,华油天然气控股组织内部调查。
3、公司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营部、综合管理部、工会、分公司(加气站)等有关部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结案报告,根据规定向华油天然气控股、公司股东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中的缺陷。
(2)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者包括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并从中确定主要责任者。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包括加强管理工作和修改完善规章制度。
(5)提交事故结案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公司相关部门、加气站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6、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各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7、事故结案报告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事故报告制度》有关要求进行填写。
第七章事故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1、事故责任认定通过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管理原因,按与事故有关人员职责分工和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追究所应负的责任。事故责任者主要划分为:
(1)直接责任,即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2)领导责任,即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3)主要责任,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
2、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由于有关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地因素或属于非知领域因素引起的不可抗拒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事故。
(2)责任事故分为我方责任事故和其他方责任事故。责任的划分以事故结案报告的认定为依据。
(3)通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其所应负的责任。
(4)主要责任的认定: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首先追究当事者直接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发生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
4)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
5)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当事者瞒报、虚报、迟报事故。不保护现场、无理拒绝事故调查组调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
7)其他违反昆仑能源、华油天然气控股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6)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首先追究公司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在相应事故处理基础上,视情节加重处罚。
1)发布的决定、命令、制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或违反昆仑能源、华油天然气控股相关规定。
2)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混乱。
3)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未经考试合格安排上岗操作,导致员工缺乏安全知识而发生事故。
4)明知设备有缺陷,不按规定安排检修,带病运行。
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保护、防范措施,包括信号、标志、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缺陷。
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擅自削减安全设施。
7)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8)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却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
9)发生事故后,未积极吸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0)无视华油天然气控股及公司安全环保部的警告,未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11)违章指挥生产,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2)对屡次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熟视无睹或不加制止。
13)对有关部门或个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化建议、意见不采纳。
1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卫生设备没有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从而造成事故。
1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救援。
16)事故单位瞒报、虚报、迟报事故。
17)不保护现场、无理拒绝事故调查组调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3、事故责任追究:
(1)事故责任追究包括责任单位追究及责任追究。
(2)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包括通报批评、季度、年度安全绩效考核扣分,业绩合同扣分以及扣发年终奖金等。
(3)责任者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从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告、记过、记大过以及降级、撤职等;经济处罚指赔偿损失、扣发责任者奖金。
4、责任追究标准:
(1)轻微及一般事故D级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查,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执行,处理结果存档备查。
(2)公司发生一般C级以上责任事故的,除华油天然气控股公司按照华油天然气控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有关标准执行外,公司内部责任追究由公司安委会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对于发生轻微事故、一般事故D级及以上其他方责任事故,公司将视事故结案报告中认定的责任比例或承担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对同一单位连续12个月重复发生的轻微事故以及上我方责任事故,按照上述规定提高一个级别处理。
(5)具体处罚标准详见附件三《事故分类及责任追究一览表》。
5、对于存在下列情况的,在相应事故处理的基础上,视情节加重处罚。
(1)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事故的。
(2)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3)不保护现场、无理拒绝事故调查组调查,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4)毁灭、伪造证据,破坏、伪造现场,阻碍、干涉调查工作。
(5)发现事故隐患、险情不报告,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更大伤亡、损失的。
(6)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政府部门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幅度与本制度不同的。按照较高的幅度处罚,不在重复处罚。
7、事故处理决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的原因;
(2)事故的性质;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决定或意见;
(4)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八章事故建档和记录
1、事故结束后,应有完整的事故档案。公司处理的轻微及一般事故D级事故档案应包括事故初步报告、事故进展报告、事故报告书、事故分析会记录、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一般事故C级及以上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事故初步报告、事故进展报告;
(2)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结案报告;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多媒体资料;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调查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专业特长。
2、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妥善存档保管(经公司安委会同意,由责任单位内部处理的轻微事故档案由单位内部妥善管理,内容包括:事故调查报告、现场调查记录、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文件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九章事故善后
1、在事故得到初步控制后,应积极采取措施和行动,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2、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伤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确认后出具工伤证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伤残等级及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事故的理赔由财务部、安全环保部、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附则
1、重伤、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标准GB/T《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和GB《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有关规定划分和计算。
2、发生对集团、公司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责任及其他性质恶劣事件的。由公司安委会专题研究处理决定。
3、本制度以外的非生产安全事故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4、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本制度发布之前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内容有相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防法》等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在办公区和重要场所应贴有消防设施的分布图,明确设置点和配置类型、数量等;应建立消防设施台帐,并定期更新。
3、站区内应设置有禁止堆放闲杂易燃物品,杜绝区内人员违反消防管理要求。
4、消防设施应有挂牌,挂牌内容包括设施类型、清单、检查要求、责任人、检查记录卡,一物一卡,物卡统一,且记录应齐全;消防设施旁应设有使用说明。
5、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责任人要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巡查,检查、巡查记录保存完整,并有检查人员签名,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对一时难以处理的要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6、场站应每年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至少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7、在场站值班室、加气工作场所必须配备应急照明灯,并且保证能够正常工作。
8、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应有明显标识,并应设有疏散图,其高度不得超过地面1米;重要场站设置的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
9、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由场站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安全环保部按照《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GA95-)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的规定进行审核,由公司财务部购买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然后移交给场站使用。
10、场站专职安全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配置在重点部位和其它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抽查,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员工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保养工作。
11、灭火器的自查:重点作业场所、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每周应不少于一次;公务用车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灭火器的外观和压力情况(二氧化碳灭火器除外)自查,如果发现灭火器变形、损坏火压力指针在红色区域(二氧化碳灭火器除外)等情况应在24小时内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在24小时内联系修理单位。
12、对已发生的火灾事故,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对事故的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
13、灭火器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
(1)定期做好灭火器外壳的清洁保养工作,检查外观是否变形、严重锈蚀和损坏,除二氧化碳灭火器外的灭火器还要检查压力指示针是否在绿色正常区域内。
(2)定期检查灭火器喷嘴(管)内是否有异物或堵塞。
(3)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或者放在灭火器箱内。
4.1用户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L-CNG使用客户能够安全充装和利用L-CNG,我公司针对客户,特制定本规程如下:
1、到L-CNG加气站充装CNG的用户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L-CNG的安全知识,掌握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已经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及应急事故处理演练。
3、L-CNG使用单位应当对其技术操作工进行有关L-CNG安全知识及钢瓶使用操作规程的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及应急事故处理演练。
4、L-CNG加气站应加强与使用单位联系与沟通,确保使用单位在LNG运输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全按照《进站加气须知》的要求对进站加气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5、如使用单位无法正常使用CNG钢瓶时,应立即通知L-CNG加气站,停止对钢瓶进行充装,严格按照《进站充装“八不准”》的规定执行。
三.场站日常管理制度
3.1、进站加气须知
1、L-CNG加气站工作区域内严禁烟火、接打手机。外来人员进站应自觉关闭手机,将手机等电子设备、打火机交值班人员保管,待出站时取回。
2、进站车辆必须减速慢行,车辆限速5千米/小时。
3、禁止加气车辆将无关人员或乘客带入站内,不得载人加气。
4、严禁在站内维修车辆,车辆出现故障时,必须推至站外处理。
5、加气车辆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6、加气车辆必须服从操作人员的指挥,按规定停放到加气位置。加气结束后,待排空、拔出加气枪后方能启动车辆。
7、加气车辆及人员不得辗压、拉伸、踩踏、强行弯曲加气软管。
8、加气车辆应具备有效充装证照,否则加气人员有权禁止充装。
9、加气前,车辆必须熄火,关闭车辆所有电器装置,并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10、严禁非加气人员进行加气操作,严禁给存在安全隐患的车用气瓶加气。
11、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管束拖车停放区域或加气撬危险区域。
12、加气站操作人员上班必须统一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佩带防护用品。工作期间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13、外来人员进站前应自觉进行登记,出示相关证件。
14、外来人员进站应由站内人员引导,不得擅自接触设备,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域。
15、外来人员进站应自觉遵守加气站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维护站内正常秩序。
3.2、进站充装“八不准”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本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
2、值班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在值班期间一旦遇到异常或紧急情况,应进行初步判断,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及时赶往现场采取措施处理,若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及时上报站长。
3、凡进入站场内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需凭公司开具的证明或由公司员工陪同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方可允许入内,严禁闲杂或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站场内。
4、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值班室内饮酒、打牌。如果执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任何物资出入站场内需办理有关手续,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放行。
6、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站场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禁加气车辆不按顺序排队,抢占加气车位。
7、定时或不定时对站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8、值班人员应定时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严禁在应急通道停放车辆,场站内严禁修车、试车和洗车。
9、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并应保持值班期间的通讯工具畅通。
10、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应事先向上级领导提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
3.4、充装服务规范
1、当班人员情况上墙公示,接受客户监督。
2、保持充装现场环境整洁、美观。
3、员工须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胸卡),保持衣着整洁,仪表、仪态端庄,精神饱满,长发员工应盘发。
4、对客户热情、及时服务。
5、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6、正确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岗位职责
4.1、站长岗位职责
1、精通加气子母站业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奉献精神,对全站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传达和落实公司的指示及各项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负责保持加气字母站形象,做好现场管理。
4、负责加气子母站的团队建设,负责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业务、政治学习,开展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思想素质和服务质量,搞好服务工作,不向用户吃、拿、卡、要,廉洁奉公,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站风。
5、制定和实施本站的生产计划以及人员的合理调配。
6、协调站内员工之间的关系,团结并带领全站员工实现公司制定的工作目标。
7、全面掌握加气字母站的进、销气量,审核、汇总本站各种统计报表,完成公司经营指标。
8、负责加气子母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认真执行相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及条例,预防事故发生。
9、做好加气子母站设备、设施的管理和防护工作,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避免设备事故发生。
10、检查加气子母站劳动保护及设备运行情况,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杜绝违章操作,实现安全生产。
11、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指导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加气子母站事故应急预案》,能熟练排除一般性的突发险情。
4.2、班长(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模范遵守加气子母站安全管理规定,协助站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顾客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2、配合站长宣传、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巡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操作以及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检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负责站内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保证器材有效、完好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消防培训,保证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坚持每日防火检查,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及时纠正制止。
7、熟知《加气子母站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能熟练排除突发性险情。
8、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9、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3、加气充装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和加气子母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当班加气工作。
2、对进站车辆必须进行充装前的有关安全检查,并严格执行气瓶“八不充装”规定。
3、随时提醒司机熄火、断电,关闭空调及音响设施下车,严禁在加气时发动汽车。
4、根据生产情况变动和需要,严格按照调令和操作规程操作站内设备和仪表,执行供气计划。
5、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所有阀门,防止事故发生。
6、提前十分钟上班与交班人员共同对站内各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卫生责任区域的卫生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
7、密切注意站内各压力表示值的差异,以使自己清楚知道正常压力情况,保证压力平稳和加气安全。
8、做好工作场所的设备,消防器材、场地、环境的日常保养、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优质服务。
9、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岗位练兵、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及消防训练。
10、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旷工、不酒后上岗、不在岗位上睡觉、打闹、看小说,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接受站长、班长的考核。
1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4.4、维修工岗位职责
1、维修班负责完成公司站所属生产设备、管线、阀门、仪表及其它维修和保养工作。
2、接受站上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设备管理员的技术业务指导。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随时检查,并提出检修计划,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管线时,必须挂维修牌,以防止操作人员误操作,设备维修后,经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交与操作人员使用。
4、检修输气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气源、并放空,保持工作场所的通风良好,经检查无隐患后,方可作业。
5、在易燃、易爆场所检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制度,工作时禁止撞击产生火花。
6、对生产系统出现的故障要及时处理,及时记录,并收集整理好资料,上报有关部门。
7、根据安全环保部制定的大、中修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8、协助计量管理员对测量装置的检定和维护保养。
9、协助安全环保部对设备各操作岗位人员进行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知识的传授和指导,对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10、做好设备维修配件、材料、工具的购置,低值易耗品准备及制作工作计划,保管好现有备件、材料、工具及机修设备。
11、严格按修理规范作业,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12、工作时必须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工具设备,对所用工具要定期进行擦拭保养。
13、检修人员完成维修后,将工作现场打扫干净。
14、完成领导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15、负责归档登记本岗的技术资料和维护、维修记录。
4.5、拖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1、了解危险品车辆驾驶员货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熟悉车辆驾驶,熟练使用本车各种运行设备和消防器材,危险品槽罐车列车员应获取运营部门签发的从业证书。
3、具有对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
4、执行车队长命令,听从公司调度作业指挥,对车辆使用维护安全负责。
5、负责车辆备案的保管,负责车辆日常例保工作,按期申报车辆的二保年审工作,对消防器材等安全设备及工属具,保持其整洁完好,时刻处于备用状态。
6、填写车辆运行日志,收听天气预报。
7、努力学习驾驶危货装卸运输等业务技能。
8、发生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车队长和公司调度报告,及时进行有效的紧急处理。
9、对车辆属具、消防、救助设备管理有建议和应急处理权。
10、协助押运员进行槽车的充装卸气的交接工作。
4.6、拖车押运员岗位职责
1、了解车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3、监督驾驶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品安全运输、装卸的规定,对本车货物的安全装卸负有第一责任。
4、严格执行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监装、监运。监卸,保证运输和装卸安全,并负责认真填写安全运行记录表。
5、负责装卸设备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
6、负责本车所运货物的交接,不断改进操作方法,推广先进经验,杜绝跑、冒、滴、漏。
7、保存好运行记录,督促驾驶员按时填报有关的报表。
8、对本车驾驶员具有考核、奖惩、调整的建议权。
9、在安全和防污染活动中具有对本车各种设备的监督权。
10、协助本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11、本人不在岗时,由驾驶员替代。
4.7、统计员职责
1、统计员在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每天加气量统计、核算,认真做好月、季、年度报表,提前做好同用气单位结算的准备。
2、对每天加气量进行统计,参照原始累计读数比较盈亏并填表,做到一日一结。每日报表应交财务一份。
3、有较大偏差时,应及时同代班班长联系进行自查,确实查不出原因者上报站长和财务处理。
4、提前做好清换加气单据的准备工作(编号、订册),做好加气总量(合计、小计)的结算工作。
5、做好加气车辆及供气单位售气量、用气量的旬报表并上报站长
及财务。
7、妥善保管原始单据备查。
4.8、调度员岗位职责
1、根据子母站的运行状况和用气情况,及时对LNG气源进行初级协调,确保供气压力的稳定和气量的充足。
2、根据子母站的运行状况和用气情况,协调子站用气和母站撬车拉气,根据领导指令下达停、供气指令、稳定供气。
3、定期对用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用燃气及设备安全运行。
4、对紧急和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进行联系、汇报、安排和指挥,确保抢修、抢险得到及时处理。事后要补做作业方案,配合安全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5、每日收集各种运行信息,统计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将各子、母站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及时分析并将结果交统计。
7、负责跟踪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将信息汇总、分析,及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督促完成,并将汇总、分析结果报公司副总经理。